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公路建设项目预(决)算社会审计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(陕价费调发[2002]55号 2002年5月21日)
各设区、市物价局,杨凌示范区计划局: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国发[2000]33号)精神,为保证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,减轻西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种税费负担,促进西部大开发,加快西部公路建设和发展,结合我省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、投资规模迅猛增长的实际,决定将工程预(决)算审查和基本建设年度审计收费项目归并,并对交通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社会审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交通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分为五档,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方法,各档差额累计率如下表:
公路基本建设社会审计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
档 次 基建投资额(亿元) 差额计费率(‰)
1 0.5以下(含0.5) 1.5
2 0.5以上(含1) 1
3 1以上(含5) 0.8
4 5以上0(含10) 0.5
5 10以上 双方协商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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